共筑海峡两岸港澳消费者权益法治新格局 ——澳门法治报业集团执行主席芦葆霖博士在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法治论坛上的讲话

本报讯(记者 天乐) 2025年10月31日,“海峡两岸港澳消费者权益法治新格局”论坛在京举行,澳门法治报业集团执行主席芦葆霖博士受邀参加。论坛汇聚两岸四地消费者组织代表、法学专家及政府官员,围绕跨境消费维权、法治协同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澳门法治报业集团执行主席芦葆霖博士发表讲话,系统总结合作成果、剖析挑战并提出未来路径。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检察长车承军博士(现任 凤凰公证理事会理事长、教授、公证员 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副会长兼法律服务分会会长、天津大学教授、大连海事大学兼职教授)在论坛上作《破“证据之困” 织“信任之网”——两岸四地法治合作探寻跨境消费维权新解法》报告
一、现有基础:协同维权机制初显成效
芦葆霖博士指出,自2016年合作机制启动以来,两岸四地通过多方探索,已初步构建起协同维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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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转办与跨境调解机制:粤港澳大湾区通过《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建立“一地投诉、异地处理”绿色通道,并推出跨境视频调解平台,实现维权“零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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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合作与案例实践:香港消委会成功调解涉及澳门消费者、香港商户和台湾服务商的婚纱摄影套餐纠纷,体现四地协作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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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协同探索:厦门等地设立“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通过司法互助、典型案例分享推动两岸规则对接。
“这些实践表明,以消费者组织为核心、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合作模式,能有效降低维权成本,提升解决效率。”芦葆霖强调。

二、现实挑战:差异性与复杂性不容忽视
尽管取得进展,芦葆霖博士坦言仍面临多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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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差异:内地实行“三包”政策,香港强调市场自由,平行进口商品合法但售后规则不同,易引发认知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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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成本与时间限制:游客停留时间短,仲裁或诉讼程序难以适用;跨境举证、退换货成本高制约消费者行动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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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领域监管空白:跨境网购、数字服务等新业态中,责任主体模糊、鉴定困难、隐私安全等问题亟待规则创新。
三、未来路径:构建“多元共治”法治新格局
为突破瓶颈,芦葆霖博士提出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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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规则衔接与标准化建设:在大湾区等条件成熟区域试点“消费争议解决示范规则”,针对电商、旅游等共同领域发布《两岸四地消费合同指导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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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数字化协同平台:借鉴欧盟消费者中心网络经验,整合现有转办系统,建立“两岸四地消费维权一体化平台”,支持在线仲裁(ODR)、电子举证、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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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能力建设与公众参与:联合开展消费教育项目,编写《跨境消费维权指南》,明确各地权利清单与流程;鼓励媒体、行业协会参与监督,推广“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机制。
四、以法治创新促融合共赢
芦葆霖博士在总结中呼吁:“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民生工程,更是信任工程。唯有通过法治协作打破地域壁垒,才能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为两岸四地经济注入可持续动力。”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论坛为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交流平台,对推动区域法治协同、提升跨境消费信心具有深远意义。
澳门法治报业集团执行主席芦葆霖博士在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法治论坛上的讲话原文如下:

澳门法治报业集团执行主席芦葆霖博士在论坛上发表讲话
亲爱滴各位嘉宾、各位同仁、相关领导並河山会长:
大家好!
今天,我们围绕“共筑海峡两岸港澳消费者权益法治新格局”这一主题汇聚一堂,旨在凝聚共识、探索路径,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两岸四地向更高水平发展。当前,两岸四地经济融合不断深化,人员往来日益密切,跨境消费已成为常态。然而,消费纠纷的跨境性、维权成本的高昂性以及法律制度的差异性,仍是我们面临的现实挑战。构建协同共治的法治新格局,不仅是对民众期待的回应,更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在2016年启动至今,现有基础:合作机制已逐步见了一定成效。
近年来,两岸四地通过多方探索,已初步建立起协同维权框架:
投诉转办与跨境调解机制:例如,粤港澳大湾区通过《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建立了“一地投诉、异地处理”的绿色通道,并推出跨境视频调解平台,实现了维权“零跑动”。
专项合作与案例实践:如香港消委会成功调解涉及澳门消费者、香港商户和台湾服务商的婚纱摄影套餐纠纷,体现了四地协作的可行性。
法治协同探索:厦门等地设立“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通过司法互助、典型案例分享等方式推动两岸规则对接。
这些实践表明,以消费者组织为核心、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合作模式,能够有效降低维权成本,提升解决效率。
二、现实挑战:差异性与复杂性不容忽视
我们仍需正视以下问题:
法律制度差异:例如,内地实行“三包”政策,而香港更强调市场自由,平行进口商品合法但售后规则不同,易引发认知冲突。
维权成本与时间限制:游客停留时间短,仲裁或诉讼程序难以适用;跨境举证、退换货成本高等问题仍制约消费者行动意愿。
新兴领域监管空白:跨境网购、数字服务等新业态中,责任主体模糊、鉴定困难、隐私安全等问题亟待规则创新。
三、未来路径:构建“多元共治”法治新格局
为突破瓶颈,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推动规则衔接与标准化建设,在大湾区等条件成熟的区域试点“消费争议解决示范规则”,求同存异,逐步扩大共通法律适用清单。例如,针对共同关注的领域(如电商、旅游)发布《两岸四地消费合同指导条款》。
共建数字化协同平台。借鉴欧盟消费者中心网络经验,整合现有转办系统,建立“两岸四地消费维权一体化平台”,支持在线仲裁(ODR)、电子举证、结果互认。香港已提出ODR平台的构想,需在网络安全、语言统一性上深化合作。强化能力建设与公众参与
联合开展消费教育项目,编写《跨境消费维权指南》,明确各地权利清单与流程;鼓励媒体、行业协会参与监督,推广“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机制。
四、以法治创新促融合共赢
同志们,朋友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民生工程,更是信任工程。唯有通过法治协作打破地域壁垒,才能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为两岸四地经济注入可持续动力。让我们以“凝聚你我力量”为信念,携手迈向权益共护、发展共享的新格局!
谢谢大家!
澳门法治报业集团
执行主席:芦葆霖
2025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 钧承
审核 许晓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