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在安徽代表团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时强调: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应勇在安徽代表团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时表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本报讯(记者 陈龙狮 孙名 吴永浩 刘良燕 )3月7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安徽代表团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时,就代表法的重要性和修正草案的特点进行了深入阐述,强调了新时代新征程下修改代表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3月7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安徽代表团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

应勇指出,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基本法律。自颁布实施30多年来,代表法在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代表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因此,修改代表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他强调,修改代表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修正草案的提出,对于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谈到修正草案的特点时,应勇表示,草案突出了三个鲜明特点。首先,它强调了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明确代表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其次,草案突出了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即国家机关与代表的联系以及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机制。最后,草案还突出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保障机制,并加强了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

作为检察机关的代表,应勇还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代表法,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他强调,密切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应勇最后指出,检察机关将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做到做实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他希望通过此次代表法的修改和完善,能够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贡献更大的力量。

责任编辑:许晓宇 李桂光

 

创建时间:2025-03-07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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