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商没有错,但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
在商言商没有错,但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违背民族大义者,必须依法严惩!
本报时政评论员 周新政 许晓宇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任何商人,无论他认不认祖国为亲爹?无论他的生意有多大?无论他摘不摘黄瓜?都必须遵守国家和香港特区的法律法规,对于任何损害国家安全和违背民族大义的行为,特区政府都应依照国家安全法和反垄断法,进行严格审查和严厉打击!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重要职责。
李嘉诚及其公司高管口口声声强调“在商言商”,这个是没有问题的,我国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自由,包括依法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自由权利。但在任何一个文明国家,包括李嘉诚之流跪舔的欧美各国,法律都是有的边界,再大的企业,“在商言商”也不能够成为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维护国家安全法》也已经成为香港法治制度的重要环节。对于任何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所谓正常商业活动,都应该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管。
笔者建议,香港特区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针对李嘉诚及其公司高管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大义的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其逾越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制裁和严厉打击!香港长江和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嘉诚跪舔美国的丑恶嘴脸和骚操作,是明目张胆的配合美国围堵中国经济崛起的战略,明显存在威胁国家安全的风险,香港特区政府必须采取紧急果断措施,立即阻止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交易成行。其实,国外早就是这样干的,无可厚非。在审查和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李嘉诚及其公司高管,打著所谓在商言商,正常商业活动的愰子,实际上是干着伤害国家利益,违背民族大义,跪舔美国的汉奸卖国活动,存在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香港国家安全部门,就应依法对其抓捕,并确保他们接受公正的审判。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法治和国家安全始终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中国政府一直强调法治和公正,对于任何违反国家安全法、反垄断法、损害国家利益,违背民族大义的行为,都会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决不能手软!这不仅是维护国家安全、香港稳定的需要,也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深刻诠释,更是对“一国两制”伟大实践的有力维护,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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