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文化发展基金推出两大资助计划,助力影视宣发与文旅品牌建设

本报讯(记者 许晓宇 卢前锋)为进一步推动澳门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城市文化旅游吸引力,澳门文化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将于6月正式推出“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及“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两大计划旨在鼓励澳门元素影视作品的宣传与发行,推广澳门城市形象,并支持文创企业打造具有澳门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

‌“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该计划共设三轮申请期,分别为6月3日至6月30日(第一轮)、7月1日至8月31日(第二轮)、9月1日至11月28日(第三轮)。计划支持已完成摄制、可供放映且含有澳门元素的影视作品,通过影展参展、公开播映等方式进行宣传发行。资助采用补贴形式,资助期为12个月,批给资助上限为申请项目宣传发行预算支出的60%至80%,具体金额视影视作品类型而定,不超过25万或50万澳门元。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不设名额限制,但获批资助的项目数量将受总预算金额限制,如资助预算使用完毕,申请将提前结束。

‌“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该计划申请期为6月3日至7月4日,旨在支持文创企业开发以澳门文化遗产或原创IP角色为主题的文化旅游产品,并鼓励结合全国运动会的体育元素,实现体育、旅游和文化的协同发展。资助同样采用补贴形式,上限为项目预算支出的40%至50%,最高可达50万澳门元,名额最多10个,资助期为24个月。

 

为方便有意申请的机构或个人了解详情,基金将于6月17日在公共办公大楼地下(地址:澳门友谊大马路1101A-1115号政府(新口岸)办公大楼地下)举行两场专场讲解会。第一场关于“澳门元素”影视宣发资金补助计划,时间为下午3时;第二场关于“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资助计划”,时间为下午4时30分。有兴趣的市民及机构可通过基金网站(www.fdc.gov.mo)报名参加。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2850 100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dgaf@fdc.gov.mo咨询。

此次两大资助计划的推出,标志着澳门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提升文化旅游吸引力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基金期待通过此举,进一步激发文创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澳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责任编辑:吴永浩 刘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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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5-30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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